星期一, 11月 29, 2010

俺在2010年11月29日 立法局三分鐘發言記錄


民政事務委員會
2010年11月29日特別會議

1005-1110 CONFERENCE ROOM A

「香港應否申辦2023年亞洲運動會」

三分鐘發言記錄 (編號38)



主席和各位議員

香港體育機構缺乏監管問題,已經是所有立法局新舊議員,十多廿年來不斷接觸的過案。

24/11上周三,湯家驊議員就香港體育接到投訴 而向民政事務局局長的提問,已經講得很清楚 ,諸位可参看本人撰寫呈交之公開意見書。

現在康文署對香港體育巨額撥款,有如香港教育上,直資學校 被揭發的只撥款不監管,一模一樣。

至於港協和七十多個體育總會,長久以來運作上全無透明度和無監管。

香港代表隊的選拔制度不透明,亦缺乏準則 沒有上訴或覆核機制去處理運動員的投訴,根本投訴無門。

種種證明,香港體育總會是在恣意妄為「無皇管」,管理層落後,私相授授,形成自己友圈子玩意。

香港市民是否可以自由公開「參與」各種體育運動呢? 可能我兒子等一類人士便無問題,但是不少運動員和出色運動員是被拒和受到封殺。

有一位跳水運動員苦主的母親,她們就是發出爭取公平出賽聲音而被封殺,辛苦六年訓練,發出一句:"早知個女無天份好過!"

本人也因向香港劍道總會提出意見,便被封殺,無須任何理由便剥奪參加比賽和選手選拔集訓等權利。

這是封殺言論自由惡例,就是警告任何運動員不可發聲 提出意見。

藍球 足球 排球 滾軸溜冰 溜冰 健美 跳水 獨木舟 柔道 劍道 跆拳 田徑 保齡球劍擊 殘疾人士運動....等等出現苦主,傳媒報導不斷,但 有關部門對問題存在而一直視若無睹。

在回歸前, 未被解散的康體發展局,曾向各大體育總會出遵守指引,這個算是香港體育需的一步改革,但現在香港的體育政策卻是倒退。

香港就算不搞亞運, 運動員依然能參加的, 所以不一定要去花巨額公帑來搞 香港運動員才有成績和機會。運動沒有公平公正,作為 香港人 我係完全接受唔到的.....

我係為貫徹人應該維護的公義,所以今日發表這番話...........





"時間夠必須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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