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6月 17, 2007

父親節述異

今早看報,又見有官重提廿三條立法,看到資料(希望生果沒有錯),廿三成法則有很多什麼聯會可休矣,生果集團亦摺埋,日月報要換班底,blogger必然實名制,而且大部份都可能要關站,blogspot會被封,到時人人只能使用「罪孽A」(註1)或「啞虎」,內容只容風花雪月柴米油鹽。祟光門口洗太平地,維園不許搞任何聚集只能消閒捉棋打波打野戰……到時可能園主真係唔去種菠蘿都唔得,去唔到夏威夷,帝汶(註2)都要去。

香港似乎維港被破風水後便一直衰下去,沒有一件好事發生,吊車跳樓真正成國際動感之都,揚名全世界,真擔心大佛腳下賣冰淇淋檔口早晚賣牛雜或狗肉,吸引自由行,賺錢為先。

假大空,這招推銷員已經得三味真傳,打造千萬人口之國際金融之都,口氣之大真令人流下熱淚,如此看得起這個所謂什麼吸引力也沒有,只充滿自由行來購物的悲情城市。橫豎只是城市,大都會之名太遙遠了,香港叫大都會,那香港人常去的東京應該叫做什麼?一個悶出鳥來的城市,曾經是華洋雜處,百鳥爭嗚之福地,今只又熱又濕無風之城,講句粗口都被罰的無罪之城。

以主之名,立心打造一個在一國領導下的無罪之城是罪孽,最後只會成為無主之城。牧羊人你們太天真了,天國之門將會關封因你們的好心成就大壞事的功德。

今天乃香港第N個父親節,父親人口亦會越來越少,生育率下降那來增多父親,媽媽亦少,百年後只剩下一班老人在留下管治這個無望之城。這個可不是父親當年千方百計弄我們來香港的期望,香港曾經是父親充滿希望的一個天堂。

眾多昔日父親,令你們在天之靈失望的便是那班賣港求榮的官人和商人〝福佳〞。


註1:sin 英文可解罪孽和罪惡。
註2:帝汶乃昔日萄人管治澳門時流放罪犯之地,亦以種菠蘿著名。


3 則留言:

匿名 說...

"blogger必然實名制,而且大部份都可能要關站,blogspot會被封"咁大劑?!

匿名 說...

23 條 部 份 爭 議 內 容

‧ 任 何 被 中 央 政 府 定 性 為 「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 而 遭 禁 制 的 組 織 , 特 區 政 府 有 權 立 即 查 禁 其 在 港 的 分 支
‧ 警 察 調 查 涉 及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罪 行 時 , 毋 須 證 據 和 法 庭 手 令 即 可 入 屋 搜 查
‧ 任 何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的 言 論 , 即 使 未 有 行 動 , 均 屬 違 法 ; 知 情 不 報 者 可 被 檢 控
‧ 「 處 理 煽 動 」 、 「 管 有 煽 動 」 刊 物 均 屬 違 法 , 可 能 會 對 新 聞 自 由 和 言 論 自 由 造 成 潛 在 威 脅
‧ 「 煽 動 叛 亂 」 罪 行 不 設 檢 控 時 限 , 政 府 可 以 無 限 期 地 追 究
‧ 有 關 條 例 適 用 於 身 處 任 何 地 方 的 香 港 永 久 居 民 ; 香 港 的 外 國 人 , 不 論 任 何 國 籍 , 也 受 法 律 約 束

資 料 來 源 : 《 蘋 果 》 資 料 室

匿名 說...

MAD DOG:

甘既條文,唔迫你實名注冊至奇,必定唔給blogger去海外bsp,到時還blog 唔blog....ha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