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月 21, 2008

華人社會中不滅的醬缸幽靈

寫這這文題,是對俺blog標題之題字「blog以網亂法 blogger以文犯禁」作出一個呼應。

先看今天一段兩岸新聞:「中台掃蕩裸照封網拉人」......(下乃部份內容節錄,詳新聞會再貼上回應內以防其日久刪除)
◎繼本港警方、內地及台灣 警方亦相繼展開行動,全面封殺網上散播有關裸照不法活動,
◎北京市公安局更明確指出向朋友贈閱有關裸照亦屬違法,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市公安局昨明確表態,任何人向朋友贈閱有關照片也屬違法,若通過網絡「打包」傳播,數量在二百張以上,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台灣方面,警方亦指在互聯網上載及傳閱疑似藝人裸照均屬違法,觸犯刑法第二三五條發放淫褻物品罪。

看完,我想講粗口,但深思後卻口中發出冷笑,心中思考著華人社會是出了什麼問題?上列各項根本就是白色恐怖,是當權者以大家長便可以 "大L晒" 的思維來執行法治,華人社會經過這百年來這麼多不同的什麼事件,竟然今天照樣對待網路世界,實在很不知所謂。

在BLOGSPOT 有一名老外BLOGGER是喜歡搜集全世界明星名人走光、露私、露乳、裸照、性淫照等東西,他/她亦把所有香港陳冠希跟女星拍攝下流出網路的全裸性照搜集下來,沒有打格封條全貼其BLOG中,一直增新......。按網址則管理google 只加上此網有令人不安東西,需按ok鍵進入此簡單一攔而已,當然人人能進。

我想大聲問一下所謂華人社會執法機關,那是否代表老外便可以貼照,華人便不可以貼照?

台灣整天想表示跟大陸沒有什麼牽連,什麼新台灣人,這件執法不折不扣曝露了原來骨子裏就是分割不開,台灣、大陸都是同一個醬缸的華人產品。

香港各方大吵大鬧大鳴大放後,警方已經表明私下傳閱不能構成犯罪,這便是法治和尊重個人自由的大原則,並不是因為一單藝人行淫照片流出而章法大亂,失去法律原則。我不是鼓勵大家去網路傳閱,那傳者閱者是人性、道德和好奇心方面的研討範疇,但一旦關係到個人自由問題,則不容執法者超越胡來,引申而出現便是運用極權來製造白色恐怖,這點便超越了所謂此單淫照風波的波瀾,將會給所有當權者不喜歡的另類言論、揭發報導、真相照片、創作自由等一概可以成為先例去出手封網拉人。

百年醬缸底曾出現姓韓的在吶喊〝儒以文亂法 俠以武犯禁〞,今俠已經放棄了武,社會亦不容去行俠,便只好延續〝以網亂法 以文犯禁〞精神。

不想看到廿一世紀華人社會仍有文字獄或冤獄,華人便必須倒翻這些不容丁點情色的臭醬缸,不要讓長年累月生長在其中的腐敗幽靈在銷蝕華人的靈魂和基因,因為此幽靈一直不滅,難道要喚醒華人便必須〝火燒天安門〞之激舉象徵性嗎!

1 則留言:

(katana ) 草草一刀 說...

中台掃蕩裸照封網拉人
(星島) 02月 21日 星期四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被斥「世紀賤男」的陳冠希 即將返港交代裸照事件,其所屬公司老闆林建岳 ,昨到泰國 拜見「白龍王」,林否認是為陳冠希祈福;今次裸照風波觸動全球華人社會,繼本港警方、內地及台灣 警方亦相繼展開行動,全面封殺網上散播有關裸照不法活動,北京 市公安局更明確指出向朋友贈閱有關裸照亦屬違法,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本報記者

  疑似藝人裸照震撼全球華人社會,網民以「朋友」相稱透過電郵互傳裸照觀看及收藏,北京市公安局昨明確表態,任何人向朋友贈閱有關照片也屬違法,若通過網絡「打包」傳播,數量在二百張以上,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京表態指贈友亦犯法

  北京市公安局解釋,即使不以牟利為目的,向朋友贈閱有關疑似藝人裸照,或將照片上載到個人網誌,或網上討論區皆屬違法,警方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追究散布照片者的責任,對其處以治安拘留十五天以下處罰。

  利用聊天室、討論區、MSN 、電子郵件等方式,傳播屬於淫褻圖片的裸照二百張以上,或傳播到網上使點擊數達到一萬次以上的,散布照片者將被追究發放淫穢物品的刑事罪責;明知有人發放淫褻物品,仍替其提供傳送渠道的人,亦當作共同犯罪論處分。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辦警察又稱,淫褻照片圖片,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淫褻性圖片,那些已經在隱私部位作出「馬賽克」(打格仔)處理照片,不算淫褻照片。

  北京當局的處理手法,明顯與本港助理警務長黃福全稱「將裸照傳給朋友並不違法」之說,截然不同。

  深圳 掃光碟拘捕十人

  此外,深圳警方針對不法之徒複製網上藝人裸照,製成光碟在街頭販賣,連日採取掃蕩行動,在華強北及崗廈共拘捕十人,刑事拘留兩人,行政拘留三人,檢獲一批淫褻光碟。深圳警方稱,將繼打擊有關活動,遏止淫褻照片在市面散布。

  台灣方面,警方亦指在互聯網上載及傳閱疑似藝人裸照均屬違法,觸犯刑法第二三五條發放淫褻物品罪,警方偵查發現在其中一個網站,瀏覽有關照片的人次多達十三萬九千多人,警方已剷除該網站,並捕拘一名涉嫌上載有關照片的男子。

  另方面,裸照事件男主角陳冠希,已避走外國二十五日,據其所屬公司的人士稱,陳會很快返抵港交代事件,為免引起混亂,有關記者會舉行時間及地點暫時保密。

  陳冠希所屬公司「東亞娛樂」主席林建岳,昨晚離港飛往泰國拜見「白龍王」,他對記者說,每年都會到泰國拜見「白龍王」,今次並非為公司旗下藝員往拜見「白龍王」,更不是為陳冠希祈福。林重申他不想再回應疑似藝人裸照風波,一切留待陳冠希回港親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