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4月 19, 2008

扶【?】滅洋


百年已過的是義和團「扶清滅洋」,清終於扶不起,倒下了,當年列洋則今天依然在國際舞台上翻雲覆雨。民國亦沒有了敗走福爾摩沙一島演變成新局面,共和國則全面玩了江山半世紀,玩殘再起飛,有辣有不辣,大家華人心裏有數。給你重組歷史,你會選行共和國之路嗎?

奧林匹克運動會真的第一次來中國土地行辦,是華人之光榮,但現在洋人以西藏口實來針對京城奧運,其實是一個他們的大誤解但亦是沒有完全錯,錯在洋人不懂中國歷史,對佛教又一知半解。這種洋佛徒,實只能稱洋密徒,佛教如何在西藏開始的亦搞不清楚,一見活佛便拜啊拜,靈性導師啊,生命清泉啊,洋人就是比華人和藏人佛教徒更佛教徒似的。

假如要跟洋人對抗,我們便要顯示顏色,但難道要如此像昔日扶清滅洋之慘不忍睹嗎?昔日「清」根本不值一扶,是在利用拳勇,那今日我們扶什麼?

洋人有問題,中國亦有問題,身為華人應該清楚這個大party(利益遊戲)出了什麼問題,你願意被利用做"奧運拳民",去 扶【?】滅洋嗎?況且扶得下手嗎?


清兵在洋人監督下殺害義和團團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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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延閱讀:
石頭記
暗黑的卡夫卡
愛國者?愛國賊?

19 則留言:

ak23 說...

我還以為香港人腦袋瓜會清楚一點
原來CNN主播說的還真對
我來自民主又自由的台灣
我想罵阿扁就罵阿扁、馬英九又算什麼
你們連寫個BLOG都會被封鎖
這算哪們子的專制國家
把耳朵遮起來並不代表事情沒有發生
當別人發生事情的時候漠不關心
自己發生危難時會有人來救你嗎?

匿名 說...

ak23我想您誤會Katana的文章了,他問的是扶?,他要的是獨立思考,我们身處臺灣是幸運與該珍惜,但對於中國的"事件"要有立場,但真是不宜以鄙視的態度對之.

(katana ) 草草一刀 說...

唉,ak23君,請細看清楚文意。莫曲解了,扶 ? 乃指扶【誰個政權】,昔扶清是大錯,今又扶共嗎‘。就是這意思......

ak23 說...

並沒有誤會
他有說到外國的立場有錯
我到想知道何錯之有
不同的宗教、種族、語言、文化
就因為以前中國曾經統治過他們
為什麼他們就要屈服於中國的淫威之下
你們有想過這個問題嗎?

(katana ) 草草一刀 說...

閣下又怎知外國沒有犯錯,單單美國已經在國際上錯事連連。
西藏問題一句,請查唐代文成公主歷史,而且之前的西藏是否不人道,這個西藏專家會比較詳細了解,我只知道是有嚴重特權和財富被宗教控制。
真正慈悲可不是講權力的,當中僧侶教派利益之權力鬥爭亦不能不提到。
今一切乃利益,中國現在是政權出自問題,但不等於他們共朝行為便代表中國。

ak23 說...

美國很賤沒錯
每個作為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但是中共統治下的西藏只會有屠殺這個結果
哪天西藏真的和平了
我想一定是中國人多於藏人的結果
香港人已經為完全忘記97的恐懼了嗎?
雖然五十年不變
那五十年以後呢?

(katana ) 草草一刀 說...

五十年內便必須去夏威夷或者台中種菠蘿,這是我的希望。香港根本已經守不下去。唉!

匿名 說...

大家都不在西藏, 就好像一群在三姑六婆口中了解別人家事一樣, 甚麼是真? 甚麼是假?

在當時, 有不少香港人遊客在現場作現場實報, 台灣人呢?

在一個一早定中共罪的土地上, 所有有關的報道、評論有多客觀? 有幾多真相?

西藏人真的無自治? 西藏人真的無自由? 他們在中國的自治、自由、特權隨時比香港人更多更大; 宗教迫害? 你知道帶頭的不是漢人嗎? 西藏人不殺漢人漢人已偷笑了, 有心要了解西藏, 去找一個真正到過西藏的人了解一下吧……

匿名 說...

@ak23

40年
還餘下40年
時日無多
台灣快快獨立
然後反攻大陸
才可以來解放我們啦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需努力
起來起來
不願當奴隸的人們

匿名 說...

@katana

香港需要你
五個字
言簡意賅

ak23 說...

vz至少我不會匿名發表啦,雖然講話機車了點,但是我說的可都是大家不想面對的現實而已,CNN哪裡報導偏剖了?香港人真的想跟那群去圍家樂福的暴民,國籍是同一國的嗎?哈哈,我想答案很清楚,義和團本來就該殺,打著扶清滅洋的日子,行屠殺之時,與非洲的食人族又有和異?台灣就事實上已經獨立,只不過時機還不適合公開而已!

匿名 說...

一國不一國, 只以事論事; 圍家樂福的暴民? 又無搶又無偷, 叫叫口號也算暴民?! 台灣天天圍政府機關的又算是甚麼? 這就是你口中的所謂“來自民主又自由的台灣”? 又是一個先定罪後找據的例子。

台灣獨立與否, 與我無干; 不過常常叫中國做中共、大陸、共匪等, 又常常說獨立獨立, 給人一放不下的感覺, 你看美國會否仍不斷自稱由英國中獨立就知。

(katana ) 草草一刀 說...

http://daimones.blogspot.com/2008/04/blog-post_23.html

仇外是中国的一个舆论传统(轉載)

(katana ) 草草一刀 說...

大家皆是華人請看 倪匡 先生今日一文

冬 虫 夏 草

冬 虫 夏 草「 冬 虫 夏 草 」 是 一 種 十 分 奇 特 的 自 然 現 象 , 虫 在 土 中 , 被 真 菌 侵 入 , 真 菌 將 虫 完 全 佔 領 之 後 , 卻 完 整 地 保 留 了 虫 的 外 形 , 當 真 菌 進 一 步 冒 出 土 來 的 時 候 , 看 起 來 , 就 像 是 一 條 虫 冒 出 了 土 , 事 實 卻 是 盤 踞 了 虫 身 的 真 菌 。 真 菌 還 從 虫 下 長 出 根 狀 物 , 進 土 中 , 以 利 生 存 。
於 是 , 就 成 了 「 冬 虫 夏 草 」 這 種 怪 異 的 東 西 。 這 東 西 傳 說 滋 補 無 比 , 服 食 了 縱 使 不 能 壽 比 南 山 , 也 大 可 以 福 如 東 海 , 所 以 非 常 值 錢 , 比 黃 金 更 甚 。
像 冬 虫 夏 草 這 種 侵 蝕 吞 噬 現 象 , 自 然 界 甚 多 例 子 , 不 足 為 奇 。 人 既 然 號 稱 「 萬 物 之 靈 」 , 自 然 更 優 為 之 , 小 焉 哉 的 例 子 舉 來 不 夠 「 煞 食 」 , 舉 大 一 些 的 例 子 。
例 如 , 當 「 國 家 主 席 」 忽 然 成 了 「 內 奸 、 工 賊 」 , 受 盡 折 磨 致 死 , 死 的 時 候 , 連 個 名 字 都 沒 有 的 時 候 , 這 個 國 家 , 就 和 冬 虫 夏 草 的 那 條 虫 一 樣 , 早 已 沒 有 了 。 又 例 如 , 當 「 國 務 院 總 理 」 未 經 任 何 審 判 任 何 法 律 手 續 , 就 被 軟 禁 , 禁 了 十 多 年 之 後 死 去 , 這 個 總 理 生 前 服 務 的 國 家 , 也 和 冬 虫 夏 草 中 的 那 條 虫 一 樣 , 早 已 不 存 在 了 。 看 到 好 像 還 有 一 條 虫 在 , 那 只 是 視 覺 上 的 效 果 , 同 類 例 子 , 不 勝 枚 舉 。
這 效 果 , 倒 也 不 是 幻 象 , 而 是 這 虫 只 剩 下 了 一 個 外 形 , 奇 妙 無 比 的 侵 蝕 , 造 成 了 這 種 效 果 , 成 為 奇 觀 。
所 以 , 忽 然 聽 說 要 對 青 年 學 子 進 行 「 愛 國 育 」 , 就 忍 不 住 發 笑 : 國 之 不 存 , 育 奚 為 ? 為 什 麼 還 要 遮 遮 掩 掩 , 索 性 進 行 「 愛 黨 育 」 , 不 兜 兜 轉 轉 , 事 半 而 功 倍 , 豈 不 是 好 !
在 一 個 行 政 區 域 , 譬 如 說 一 個 省 , 最 高 權 位 的 是 「 省 委 書 記 」 而 不 是 「 省 長 」 的 情 形 下 , 哪 還 有 國 ? 「 愛 國 育 」 云 乎 哉 , 誤 人 誤 己 , 更 誤 黨 , 沒 有 成 功 的 可 能 。 直 接 將 黨 的 鬥 爭 史 編 入 科 書 , 由 於 曲 折 離 奇 驚 險 刺 激 陰 謀 殘 忍 色 情 變 態 無 不 齊 全 , 一 定 能 引 起 青 年 學 習 興 趣 。 快 實 行 吧 !


(倪匡)

電郵: mcwriter@appledaily.com

匿名 說...

@ak23

你給我好好出來回覆一下kitsonw
台灣究竟是獨立還是不獨立?
我會評估你的答案來決定
往後還要不要捐錢給台灣綠營政黨和團體
台灣究竟是有志竟成還是空言自辱?
給我說清楚講明白

香港需要你
MaggieQ愛你

匿名 說...

@katana

你可以不愛國只要愛黨就好
國是不會抓你審你監禁你槍斃你的
可是黨會
所以識做啦!

香港需要你
MaggieQ愛你

匿名 說...

@MaggieQ愛你
你你咁講嘢? (笑)
台灣獨立與否真係唔關我事, 講真如果台灣真係獨立、同大陸關係唔好, 對香港可能更好, 至少兩地貸物、人流要經香港, 外資也會從台灣轉來香港....所以台灣, 係獨立就快唔該

ak23 說...

我贊成獨立阿
但是台灣有些人不贊成
民主的機制是需要靠大家來決定
可不是有些人說了就算
所以台灣的未來還未決定
暴民?
我覺得是阿,如果你問他們知不知道天安門事件
我想大部分的人會說
那是少數人在天安門廣場燒殺打砸
嘿,我想有時候話也不用說的太清楚
香港有一天可以脫離中國獨立
你們的想法會是如何?

匿名 說...

獨立無益, 獨立幹麼?

太現實? 對, 這就是香港人。

而且事實上民主如美國、加拿大:

美國曾在1831年制定法律,規定當聯邦法律和州法衝突時,應遵守聯邦法,否則聯邦政府有權動用武力在各州執行聯邦法。美國憲法規定,聯邦是永久性的,加入後不可脫離,分裂分子將以叛國罪論處。

1998年8月20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即使魁北克省多數人同意,魁北克省也無權在沒有獲得聯邦和其他省份認可的情況下單方面宣佈脫離加拿大獨立。

我身處的地方比美國、加拿大民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