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0月 01, 2010

選拔運動員時所謂「出席率」?


選拔運動員時,時常見到「出席率」這字眼,這對於業餘運動員來講,是大有針嚼餘地的。

業餘運動員,道明業餘,即是有正常職業,工餘來玩運作,又玩出一家水準,便想參加什麼什麼國際性比賽,代表自己地區出外跟世界各地精英一較高低。但假如其工作是專業特殊工作,需要輪更當值,需要假日上班者,豈不是他們無緣參與,如何可能通過高百份比之出席率呢?

出席率不是一早設立的,必須是選出最後代表隊集訓時的要求,特殊工作運動員亦可以明正言順在最後半年階段集訓期向公司交予證明信函請求特殊安排,斷不是未有定案能否成為代表選手時,便荒謬地向公司要求安排。

所以此類出席類便是過早設定的不切實際和不全面周詳東西。亦成為對業餘運動員的一種不公平條款。亦令很多強手被踢出局,卻不是因為成績而是敗於所謂人為不公平周詳之條款。

重申,代表地區的運動選手必須要強有實力取勝者,假如因其他枝節不公平因素令有實力者不能列席,就成為該地區損失。亦是一種人為失誤。但似乎此「出席率」,時常是有例不依,處理時因人而異,那不公平便往往發生,但令人無所追究。

條款反而成為執權者或教練的生殺大權,大權在握,又可彈性處理條款,那便製造了一個何以出現貪污行賄的空間。魔鬼往往收藏於條款細節中,人性有弱點,便被魔鬼召喚,忘記公平公正。一旦被揭露,便是一場新聞,但何以不預先周詳安排防止呢?


後話 : 代表香港體育界的議員,在立法局開會出席率卻是冠絕同儕,這又是代表著什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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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石先生 說...

出席率真係一樣好奇怪的事,
成績好過你,勁過你都無得代表,實在太過份。

其實出席率只係一啲好虛的東西,
天才就係天才,天才唔練都可以勁過好努力練習的人。

運動呢樣野,努力練習重要,但天份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