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月 20, 2009

七宗罪之一 貪食(Gluttony)


日前晤一友,原已身材略胖的他竟然再明顯圓大了一圈,此君在十二月中酒聚時未見如此,言則這是兩月之間增磅。一問何以如此,答謂貪食也,亦停了上GYM 活動,終於身體暴漲。吾曰:「汝犯了七宗罪之一,貪食。」友無言,只辨說控制不到想食的慾望。

何以吾一記,因友識於微時,是長跑好手,香港第二第三屆石崗馬拉松,友皆能以三小時45分內完成,亦吾昔日最佳跑伴,只是往加拿大升學回港一見便已經成肥胖青年,再沒有跑步了,而且日漸肥圓如成另一人體態,被友輩呼肥佬。現人到中年肥佬竟然再次暴漲身材,實在不應該如此沒有定力,貪食不理後果。

節制(Self-restraint)是對抗貪食的唯一方法,也別無他法,肥是可以致命的,其實此乃另一類不尊重自己生命的行為,可謂之自我放棄。故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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