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記者姐姐電話問園主,有誰個體育項目苦主會站出來,其實問得很天真。誰出頭誰死,誰能出來,怕只有準備終生放棄此運動的人,一日沒有法律保障運動員權益,那總會諸公只會照樣封殺任何反對者或異議者。你無得參與,他們沒有損失,只當你人身權利是【臭4】,挑戰權貴,死不足惜。故香港運動界只有擦鞋仔、無知新秀和敢怒不敢言者和上了岸運動明星,這是真相。
記者能保護到站出來證人的時刻,自1970至現在空談,都是無能為力,中間亦已經換了幾代記者和編輯人。這個大黑箱不只是一個半個項目的少部份人拚死激情抗爭,其實是全香港什至華人對權力理解之深層次大扭曲問題。上至執政政府下至一個三合會社團管理層俱如是,就是不容受管者發出不同要求改革聲音。
但傳媒可以救而不去深救,只照顧有沒有讀者和賣不賣到紙思維來找運動苦主站出來接受訪問,這是不負責任行為,亦有負作為新聞工作者的天職。正相反了已故狄娜女士之奇妙遺言 ! 沒有運用手中「筆」來救人來揭開真理,要揭發社會黑幕必須有偵探頭腦和搜集證據能耐,君不見外國記者如何揭發大醜聞的嗎!
證人不能受生命保護,警察也不敢胡亂公開證人身份,否則作證者必死於鎗下無疑。到時誰出來可憐死掉的證人呢? 告訴你人性是自私的,沒有半個人會送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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