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所述之「道」最少有六種意義:
一.)
作為貫通萬事萬物之規律、虛理;
二.)
為一生成萬物的客觀形上實體,亦即「道體」;
三.)
「道體」呈現於萬事萬物的「相」,即「道相」。而所謂「有」和「無」,均是「道體」所呈現於萬物的「相」;
四.)
生物、畜物的「玄德」;
五.)
吾人日常生活、政治活動和軍事行動中的一種方法,其為一實踐和應用的層面;以及
六.)
作為吾人心境的一種狀詞。
言則 「劍道 」並不止於在打中這般直接演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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