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6月 02, 2006

珠穆郎瑪峰的昭示

看陳也專欄今天之〈高山咒〉,揭征頂峰沒良心的登山者行為,主要因為最近一宗見死不救。她謂使用來作勵志教材很可笑,因為征峰背後隱藏一切是醜惡無比的,所謂挑戰自我征服第一峰,完全是如格林童話的真實原版那樣兒童不宜。

很多行業時常標榜挑戰自我的,其實就是叫你但求目標便要付出良心,將人性良知拋開直向頂峰進發,要第一便沒有什麼可以再理會。

一班推銷員就是如此一個一個裝身向無型之珠穆郎瑪峰進發攻頂,途中什麼人死活全關人鳥事,亦一個一個一去不復還。

真征峰貪名,征無型頂峰者貪利,名與利是沒有情與義的。

西藏人心中的女神,珠穆郎瑪峰昭示人類,名與利在險峰,犯不得,佛家有云,一字戒之曰"貪"。



高 山 咒 全文

陳也

Mount Everest 的 頂 , 豎 立 了 世 界 上 最 高 的 道 德 照 妖 鏡 , 一 心 攀 上 絕 嶺 的 野 心 家 絡 繹 於 途 , 以 破 紀 錄 的 雄 心 , 堅 定 不 移 誓 要 降 服 頂 的 驕 橫 。 跟 天 鬥 的 下 場 , 未 必 斷 然 是 悲 劇 , 最 新 的 例 子 , 是 澳 洲 人 Lincoln Hall 在 完 成 攻 頂 後 回 程 途 上 出 事 , 嚴 重 高 山 症 令 同 行 隊 友 決 定 放 棄 , 捨 他 而 去 , 並 且 宣 佈 此 人 已 經 與 山 長 眠 。

可 是 噩 訊 傳 回 澳 洲 不 久 , 美 國 攀 山 領 隊 發 現 在 雪 嶺 捱 過 一 夜 的 Hall , 竟 然 奇 蹟 生 還 , 拯 救 迅 即 展 開 。 Hall 雖 然 肯 定 會 失 去 右 手 的 手 指 , 可 最 終 得 救 , 命 運 遠 比 另 一 個 英 國 攀 山 者 David Sharp 好 彩 。 Sharp 在 八 千 米 高 出 事 , 剛 好 遇 到 創 出 義 肢 攻 頂 紀 錄 的 新 西 蘭 行 家 Mark Inglis , 他 們 一 行 人 發 現 對 方 身 體 凍 僵 , 只 有 眼 珠 會 動 , 顯 然 時 日 無 多 , 自 歎 無 能 為 力 , 遂 打 道 回 府 。 珠 「 父 」 Edmund Hillary 不 值 所 為 公 開 痛 斥 , 認 為 人 命 比 一 切 重 要 , 在 山 上 遇 到 需 要 救 援 的 人 , 絕 不 可 能 打 個 招 呼 講 聲 早 晨 就 算 。 事 實 上 當 日 見 死 不 救 的 有 四 十 多 位 攀 山 者 , 全 部 愛 莫 能 助 , 可 見 征 服 珠 這 項 燒 錢 運 動 , 跟 美 國 電 視 節 目 《 生 還 者 》 實 屬 同 類 , 鼓 吹 爭 勝 第 一 , 置 人 性 良 知 於 其 次 。
珠 稀 薄 的 空 氣 , 迫 人 腦 筋 腐 化 , 只 見 攻 頂 的 光 環 , 無 視 人 命 的 可 憫 。 登 山 者 攻 頂 的 過 程 中 展 露 人 性 自 私 醜 惡 一 面 , 絕 對 兒 童 不 宜 , 用 來 做 勵 志 材 很 可 笑 。 登 山 者 無 論 成 功 攻 頂 與 否 , 一 律 丟 棄 用 完 的 裝 備 , 垃 圾 由 既 是 領 隊 又 是 挑 夫 的 Sherpas 清 理 , 受 人 錢 財 替 人 消 災 有 時 還 會 意 外 陪 葬 , 這 些 任 勞 任 怨 的 「 高 山 人 」 對 外 來 者 種 種 惡 行 肯 定 睇 得 好 化 , 假 如 出 書 爆 內 幕 , 全 部 發 達 國 家 的 所 謂 攀 山 英 雄 都 會 惡 相 現 形 , 還 吹 噓 什 麼 「 7+2 」 。

4 則留言:

匿名 說...

可以讓我轉載嗎? 謝謝。

(katana ) 草草一刀 說...

可以,列個出處便是。^_-

匿名 說...

我看到這一篇的指責,覺得作者(陳也)坐在舒適的環境,細說著其他人在險境的行為,我反而覺得作者並不夠客觀。

那裏就是呼吸都比地上無比艱辛呢!不要說是救人,就是自己走也不見得一定可以安全回來。

人命的確比任何的事情重要,這是無可否定的。但同樣是人命,誰重要一點?但在於自己的立場,自己的性命,總比其他的人重要一些。在那樣地方救人,是要拿生命來賭博的。贏了,就可以當上英雄,輸了,就要賠上自己的性命。我們都渴望有英雄,但不做英雄的普通人,其他人就有資格去指責嗎?

人性會有光輝的一面,但沒有光,也不見得一定是錯。如果其他人不但沒有去救人,反而搶去傷者的裝備和物資,那才要我們的遣責和懲罰。

能夠拯救別人,當然是英雄,但沒有能力去拯救而去拯救,只能算是傻瓜。行量過自己沒有能力去救而放棄,已經盡了自己的本份。其他人的指責,就變得不合理了。我們不在現場,很難評估對方當時是不是有能力。

如果我是待救的那一位,要別人冒著生命危險來救我,我寧可他不來。因為我看不到我的生命比其他人重要。

我討厭別人不知底裏,就謾罵起來,感覺得就像富人說窮人不懂享受生活一樣滑稽。

(原在denise處看到,想引用時,才發現她原文出於些,所以再在這裏貼上,你介意我引用這篇文章的連結嗎?)

(katana ) 草草一刀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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