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半澤直樹》中提及「藏錢」手法的啟示。。。
所謂「藏錢」是將不能見光給稅局知道或欺騙銀行借來的大額金錢,在公司倒閉前轉移收藏往難查找的地方。
在日本經濟泡沫未爆破前,不少洗黑錢之跨國公司亦喜歡藏錢,手法將有供應來源之黑錢存款進公司之公開營運生意中(飲食、旅行社、娛樂公司、零售等行業最合去做賬漂白成為利潤,再向有關係銀行大額借貸來炒股炒地,好景時便是洗錢技兩,利用黑錢漂白成為資產向借市場錢賺錢,但市場出現問題,一旦現大額虧蝕便來一招倒閉,日本經濟泡沫其間不少有計劃支出或虧損是使用藏錢。
注意當初之黑錢可以是充滿罪惡(黃賭毒)的金錢聚集,幫上此類公司大客「藏錢」從中賺到可觀佣金,便是佛家所云之共「業」。
其後,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業報亦轉往下一代出因果,故在共業下賺回之財成為自身享受,那豈能不生病苦呢?這種錢少賺也罷,不知情下沾了一手,散盡尚算福份,所謂市場金錢遊戲中最忌間接害死人或間接取得傷天害理的錢財,那不是事業,是間接殺人。
銀行早前的「雷曼」,就是一場殺人不見血的遊戲,精心設計的,沾手者沒有一覺會好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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