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是如此講】
現在全班警察被大多數香港人罵,因警方7.21鐵證如山勾結鄉黑,而8.31就派蒙面暴警進太子站無差別打市民至重傷 (傳有三人被打死),但依然有人會講係因出現示威搗亂、警察才會失控,情有可原。
但老老實實問心,你覺得班示威年青男女,全好眉好貌,就算犯了什麼所謂罪都好,有需要出現「新屋嶺拘留所」此種恐怖執行殘暴私刑性侵手段之地方嗎?有必要進地鐵列車狂暴恐襲打殺香港人嗎?重手到對少年十多人圍打,棍棍扑打後腦,次之拘捕就算沒反抗都以膝壓頸椎,將面磨地至損破出血,警棍手面手甩門牙,以警靴踏斷少女手指骨,活生生拋斷青年人手腕和手骹,如此狠毒手段,似乎捉殺人犯都不見如此兇狠。現在一街惡形惡相防暴警,胡亂搜年青人和市民,合理嗎?
香港是執行普通法,是有放錯一個都不應拉錯的,那豈能當人人有犯罪可疑者如斯對付呢?
在此無論你政治取向是藍還是黃的香港人,你們能接受上述情況發生在文明法治的香港嗎?社會發生反政府施政而示威抗爭時,有需要如此,警察想去殺示威市民嗎?香港還有法律存在的嗎?這完全是有如獨裁者極度維護自身存亡,對反對者施行的狠毒手段。
那!你是一名在香港長大和接受公平思想教育的人,你能接受,你思想有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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